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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质量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4号)等精神,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校本教研质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在校本教研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成立校本教研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年级)教研组建设齐全,责任明确;学校制定校本教研工作发展规划,年度校本教研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各学科(年级)校本教研经费保障有力,校本教研设施、场地齐备。

(二)校本教研制度完善。学校有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并做到有检查落实、有阶段总结;学校有激活教研积极性的校本教研工作激励机制;学校有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宣传与交流机制;学校有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专家之间、学校管理者以及其他合作者之间等不同形态的校本发展互助制度。

(三)教研活动开展扎实。实现全员参与,形成校领导及中层科学策划、各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负责人精心组织、各学科教师积极参与的教研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课程教材、课堂教学、考试评价等关键问题开展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与困惑。做到形式多样,通过集体备课、课例研讨、项目研究、成果展示、合作探究等多种形式,提升教师参与兴趣。参与各级活动,在主动参与国家、省市、区县等各级教研活动的同时,积极主办或承办校际间、区域间、市级及以上的教研活动,展示交流本校的教研活动成果。

(四)教研活动成效明显。在促进学校建设、教师成长、学生发展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学校校本教研主题选择有针对性、有育人价值,形式有特色、有创新,成果有借鉴性、推广性,在促进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有明显效果。

二、申报指标

各区县按照《重庆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上报,原则上不得超指标申报。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选择小学或初中、高完中学校选择初中或高中申报。重庆市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基地建设学校以及2019年市教科院公示的普通高中校本教研示范校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三、其他事宜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明“XX区县+XX学校申报表”)。小学、学前教育、特教按类别压缩后发至周老师邮箱932422452@qq.com,联系方式15213381314;初中发至刘老师邮箱176228185@qq.com,联系方式19112912928;高中发至陈老师邮箱1228428294@qq.com,联系方式13627608622。

2.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佐证材料保存到USB3.0版本U盘中报送(近3年与校本教研密切相关的典型材料,按目录先后顺序排列,整合在一个文档中,以WORD或PDF格式报送。若有视频佐证材料,也一并存入U盘)。

3.《重庆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1份,电子稿1份(excel格式,准确规范填写,发送至176228185@qq.com,并注明“XX区县申报表”)。

4.各区(县)以公文形式报送申报汇总表及申报表,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单独申报、未加盖公章报送、未按指定格式填写的材料。

(二)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

报送材料分别装成5个类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教),每个类别的小文件袋中需要装入相应材料(纸质申报表3份、汇总表、U盘),外套1个大文件袋,一次性报送。报送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科院综合楼中教所(课改中心)316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19112912928

                  龚老师,13629714448

 

附件:1.重庆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指标分配表

                      2.重庆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表

                      3.重庆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校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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