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渝儿有方”优秀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及重庆市《关于推进新时代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选树一批具有时代性、典型性、示范性的优秀家庭教育典型,展现重庆家庭在“家国情怀、科学家教、和谐家风、社会担当”等方面的突出实践,以家庭文明助推社会文明,建设教育强市和新时代精神文明高地,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渝儿有方”优秀家庭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渝儿有方”优秀家庭符合中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家庭建设的相关要求,体现新时代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营造美好家庭氛围的理念、思路以及方式方法,在实际践行过程中有显著成效。具体要求为:
(一)政治站位高远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确保家庭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新时代社会文明建设贡献家庭力量。
(二)科学育儿有方
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品德培养、习惯养成与全面发展,保持亲子沟通与和谐关系,促进孩子综合素质提升,创新方法形成可复制经验。
(三)家国情怀突出
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中贡献显著,彰显新时代家庭责任与担当。
(四)社会形象良好
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团结互助,在社区、单位或行业中口碑良好,积极传递正能量,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五)家风传承有力
拥有世代传承的优良家风,家风故事被社区等宣传报道,或通过家规、家训等形式带动周边家庭改进家风。
(六)家教特色鲜明
拥有鲜明的家庭教育特色,如深耕传统技艺传承优秀文化,专注科技科普助力创新发展,践行绿色低碳培育良好风尚等。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择优推荐优秀家庭共9个,每学段不少于1个。
三、评选程序
(一)区县初评
各区县教研机构认真组织初评,按规定名额推荐家庭参加市级评选,并上报所在区县初赛过程性材料和总结。
(二)市级评审
市教科院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推荐的优秀家庭进行终评,获奖名单在重庆市教研网上公示,由市教科院颁发获奖证书,并遴选部分获奖家庭举办家庭教育优秀事迹展示会,旨在树立榜样,辐射带动全市家庭见贤思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区县教研机构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各区县教研机构要根据评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并对推荐材料的政治方向、内容质量进行严格审核。
(三)规范整理,按时报送
各区县教研机构按照参赛文本格式要求,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资料及纸质文件报送到市教科院德育研究所。
1.电子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包括:①重庆市“渝儿有方”优秀家庭推荐汇总表(附件2);②重庆市“渝儿有方”优秀家庭申报表(附件1)以及相关资源。以上材料以“区县-渝儿有方优秀家庭评选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cqjky2025@163.com。
2.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包括:①重庆市“渝儿有方”优秀家庭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②重庆市“渝儿有方”优秀家庭申报表(附件1)以及相关资源一式五份。以上材料统一封装,封面注明“区县-渝儿有方优秀家庭评选材料-联系人-电话”。
邮寄地址: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所 邮编400015(联系人:刘老师,023-63259658,19115672474)。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