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小学) 第一期学员结业评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
为深入实施《重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规划(2024-2035年)》“渝英荟萃”拔尖创新人才一体化培养工程,认真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 (小学)第一期培养方案的通知》,决定开展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小学)第一期学员结业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业重点工作
1.学员提出答辩申请。完整参与“雏鹰计划”全过程、完成学习任务且达到相关要求的学员,填写《雏鹰计划学员答辩申请及综合评价表》(附件1),联合培养单位、试点学校、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对学员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其答辩的意见。
2.学员准备结业材料。每一个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结业报告》(附件3)。
3.学员现场结业答辩。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组织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学员进行现场结业答辩,并填写《雏鹰计划学员结业答辩评价表》(附件4),给出评价意见。
4.推荐选树优秀典型。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根据现场结业答辩和培养全过程表现,择优推荐优秀学员、优秀导师、优秀项目负责人,入选者参加全市雏鹰计划(小学)成果展示交流大会(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结业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抱负,品行端正,思想健康,热爱科学,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2.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思维敏捷,在学习研究中表现浓厚的兴趣,在小课题研究中投入度高,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3.形成良好的创新素养,在学习研究中表现出较强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4.掌握了一定的科研方法和实践技能,主动探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真实问题。
5.形成了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沟通交流能力,严格自律,善于与他人合作。
6.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严以律己,学习期间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
三、结业日程安排
1.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于2025年11月15日前组织集
中结业评价答辩会,10月10日前将结业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报
送市教科院。
2.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雏鹰计划学员结业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3.答辩结束一周内,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将附件1-4的电子稿(PDF盖章版)汇总后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九彬,联系电话:13618360939,邮箱:460634329@qq.com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