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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职能职责
    负责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培训、选任、考察和监督;负责人才引进、培养、推荐和考核;负责机构调整、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工作;负责组织职称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工资、津贴、福利、养老保险的核算和办理;负责调动、调配、退休、工伤、抚恤手续办理;负责人事数据统计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工会、妇委会工作,负责教代会日常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赵仕民

副处长:韦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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