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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字体:
教育工作通报 第十四期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市教委主任 彭智勇
作者:市教委    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教育工作通报

第十四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七日


 


   按:2008年3月3日,我委召开了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会。现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在会上讲话的书面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彭智勇
(2008年3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07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市政府经平副秘书长还将发表重要讲话,市教委为粮同志、钟燕同志将分别就今年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关于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正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抓好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一,全市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是非常好的。
之所以讲教育面临的形势是非常好的,我们可以从这样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是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任务,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去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的重大方针政策,对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314”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是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教育工作。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对教育工作更是高度重视、非常关心。在去年12月2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薄书记特别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要求。薄书记到重庆履新之前专门给教育部周济部长写了一封信,表示自己要做一位教育书记。今年1月上旬,薄书记在库区调研时专门谈到教育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是一条好路子,有没有技能,就业状况大不一样。中职和高职学校可以作为组织就业的平台、基地。现在就业难,但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就可能成为地方经济的一种重要资源。”薄书记到重庆后深入到行业视察调研,首先到的是教育系统。今年1月15日上午,薄熙来书记前往重庆大学城视察了重庆大学和四川美术学院。
   三是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直辖以来特别是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发展,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年。基础教育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4.5%。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和招生比例都接近1∶1。高等教育发展实现重大跨越,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完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成人教育稳步持续发展,全市基本建立起实用型、开放型的各种层次的成人教育培训体系。目前,重庆教育已经站上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十分坚实的基础条件。
   第二,全市教育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尽管经过直辖十年来的加快发展,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市教育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容忽视,我市教育与东部、中部省市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全市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教育发展的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知识贡献的力度还不能满足重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学校之间的教育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农村教育急需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的推进仍然面临很大困难,学生课业负担依然较重;教育各方面的问题逐渐交织和叠加,不少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
面对这些问题和差距,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前教育的困难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是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虽然这些困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历史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全部解决的,但通过努力是能够予以逐步解决的。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全市教育的困难和问题,既要冷静地对待,又要理性地思考,更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积极地解决,绝不能视而不见、漠然处之,也绝不能失去自信、畏难厌战。我们只有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才能够一步一步地不断向前推进。
   第三,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当前,全市教育工作的任务繁重,压力很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确定了重庆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概括起来说,就是“111333”总体目标,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一个率先、三个突破、三个支撑、三个作用”。按照这一总体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心放在实现“三个率先普及”上,全面提高重庆教育发展水平,到2012年形成西部教育高地框架,到2015年基本建成西部教育高地。一是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在巩固和发展“两基”成果的基础上,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2年,32个区县实现“双高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0%左右。其中“一圈”23个区县全部实现“双高普九”,渝东北6个区县、渝东南3个区县实现“双高普九”。到2015年,全市40个区县全面实现“双高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以改善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为突破口,不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2010年达到90%左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2年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达到99%左右,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达到发达地区水平,建成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地、长江上游地区技能培训中心。三是率先跨入高等教育普及阶段。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形成充满活力、适应需要、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2008年,高校招生要达到19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6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到2012年,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8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以上。到2015年,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在校生规模达到12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基本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抓好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按照“坚持一个统领、围绕两条主线、把握三个维度”的基本工作思路,处理好继承借鉴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处理好眼睛向下与境界向上的关系,处理好加快发展与理性培育的关系,处理好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的关系,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开拓创新,全面抓好教育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7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充分发挥招生考试的导向性作用,圆满完成全年招生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努力。
   2007年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 招生改革有新的举措。
   在2007年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我们稳妥实施了“三项改革”、积极推进了“四个完善”、坚持做好了“五个继续”。第一,稳妥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了招生考试科目设置,实行政治、历史两科合堂开卷;二是改革了高考成绩统计管理办法,将高考成绩等信息实行属地化管理;三是改革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在全市40个区县中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积极推进“四个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办法,严格落实“三限”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三是进一步完善中职招生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四定”办法;四是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就读。第三,坚持做好“五个继续”。一是继续坚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对口安排、微机排位。二是继续扩大市级重点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规模。三是继续实行中招体育考试,将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四是继续实行市级重点中学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办法。将市级重点中学的统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县的普通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五是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惠及三峡库区。继续安排委直属重点中学270个统招计划投放到三峡库区。
   (二)招生规模有新的突破。
   2007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为33.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6.5万人。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招生目标任务实现了超额完成。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达到18.8万人,其中市级重点中学招生人数达到8.5万人,占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的45%,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达到49.17%。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再创新高,达到20.2万人,其中市内招生达17万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首次超过100万人,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由2000年的47.5%上升到2007年的84.5%。
   (三)结构调整有新的进展。
   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取得新的突破。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51.7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5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基本完成,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数量和在校生规模都接近1:1,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大体相当”的目标。全市现有普通高中286所,校均办学规模由1997年的480人增加到2007年的1898人;万人平均拥有普通高中在校生由1997年的43人增加到2007年的170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均办学规模由2000年的690人增加到1400人以上。
   (四)规范行为有新的成效。
   2007年,我们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九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市、区县招生机构和学校招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生源管理和招生信息发布管理,全力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坚决制止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中职招生“六统筹”、“四定”办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中职学校招生特别是民办学校体制外招生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校招生,杜绝和打击虚假宣传等各种欺诈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中职学校买卖生源行为,停止了53所职业院校中职招生资格。
   (五)学生就读有新的保障。
   2007年,我市出台了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800万元,资助家庭困难的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学生5133人;获得教育基金会捐助资金1138.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生11383人。进一步加大中职学生资助力度。率先在全国实现中职学生资助“全覆盖”,重庆籍所有中职学生均享受助学金资助,惠及中职学生33万人;中职“五类学生”平均资助金额达到3400元,资助“五类学生”达11万人。在教育部召开的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任务工作视频会上,重庆市教委就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和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2007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基础教育战线、职业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顽强拼搏。在此,我代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向大力支持教育工作的全市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违规办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违规招生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根治,委托非法中介招生、拿钱买生源的违规违纪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学校之间彼此诋毁、争抢生源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有的学校招生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了广大学生和家长。四是个别区县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区县仅仅满足于完成本地学校的招生任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关于2008年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8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的奋斗目标,按照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双高普九”、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跨入高等教育普及阶段的“三个率先普及”的要求,努力完成今年的教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力争实现教育工作的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起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2010年达到90%左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2年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达到99%左右,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达到发达地区水平。按照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新的规划,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要达到3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7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6%。这个目标已纳入市委、市政府2008年全市的“民心工程”,纳入各区县党政年度目标考核,各区县应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的全面完成。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2008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既是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的重要任务,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提高市民受教育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按照全市实现“三个率先普及”的目标要求,随着“双高普九”的大力推进和高等教育向普及阶段的迈进,既给高中阶段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对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因此,各区县和学校要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部署的战略高度,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水平,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习,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步伐。
   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促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与普及,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质量优良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新格局。为此,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要坚持超前发展,将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市基础工程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确保适度超前发展。二是要坚持统筹协调,合理调配“一圈两翼”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以发展渝东北、渝东南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三是坚持资源优化,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统一,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以做大做强做优为着力点,努力扩大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各区县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要按照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0%左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要求,切实把促进两类高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在计划调控、布局调整、经费投入、项目安排、政策支撑等方面,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并重推进,协调发展。2008年,要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加快“两翼”区县重点高中建设,新增市级重点普通高中8—10所,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52万左右。同时,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设国家级、市级重点中职学校各3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1个,启动建设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实训基地,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0万人以上。
   (二)深化招生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着力点,以培养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的新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深入推进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008年,我们将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下六个方面的招生改革:
   第一,启动小学、初中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试点。2008年,在继续坚持实行小学、初中招生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取消区县小学毕业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启动小学、初中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工作,引导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二,深化重点中学招生计划分配改革。继续将委属重点中学指标向三峡库区投放,进一步扩大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的比例。将市级重点中学的统招计划以不低于3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辖区内的普通初中学校,比去年提高20%。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发挥导向作用。
   第三,推进考试内容改革。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继续坚持中考不出“繁难偏旧”试题,进一步降低考试难度、缩小考试范围,从而引导学生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视书本知识的学习和消化,切实将教育教学回归到课堂中来。
   第四,推进中招体考分数权重改革。2008年,我们将中招体育成绩从30分提高到50分计入升学总分。通过这项改革,把加强体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校和全社会重视并加强青少年的身体锻练,引导和鼓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第五,加强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进招生录取的多元化,淡化以分数作为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中的权重:一是在30%的指标到校生中,其综合素质评价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加10分。二是在30%的指标到校生中用一定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特长”的学生。
   第六,推进中职毕业生升学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的招生改革,从2008年起,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加强职业教育的“立交桥”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学生的评价激励机制。2008年将在四所单独招生的试点高职学院先行尝试。
   (三)关注弱势群体,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受教育权利
   在2008年的招生工作中,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问题,保证他们能够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这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使全体市民“学有所教”。
   第一,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抓好各项保障经费的落实,做好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市决定2008年秋季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各区县、学校要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
   第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的基础上,要抓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学费减免工作;落实好中职学生“普惠制”和“五类学生”资助政策,中职学生资助面实现全覆盖;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部属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以及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除了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外,还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奉献爱心,热心资助贫困学生。
   第三,完善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机制。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们正在着手研究制定《重庆市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努力做到就近入学。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定点学校数量,新增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50所,全市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将达到370多所。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纳入区县招生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切实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就学工作。
   (四)强化招生管理,促进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县区和学校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予以重视,强化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努力使招生考试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一,加强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各区县要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树立政府和教育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要在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和完善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统筹做好考务、交通、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宣传等工作。同时,要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
   第二,抓好普职联动,完善招生办法。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继续抓好普职联动,严格实行统一制定政策、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利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的“五统一”招生办法,两类高中招生力争做到“一生一号一卡”,实现“一考多录取”。同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继续实行统筹招生计划、信息发布、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新生录取与新生注册的“六统筹”和定学校资格、定招生人数、定专业设置、定招生成本的“四定”招生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规范行为,严肃招考纪律。各区县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委下发的《关于重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和收费行为。研究处理好招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2008年重庆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没有针对2007年职业教育招生问题的议案、提案、建议,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们要不负重望,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各方配合,坚持阳光招生。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公开招生计划等信息,提高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考生、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阳光招生。同时,要加强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做好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同志们,抓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采取得力措施,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主送: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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