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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活动的通知         【字体: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活动的通知
作者:郑雁鸣    文件来源:重庆市教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渝教基〔2007〕59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

著述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教育学会,市教科院,有关师范院校,委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改革,鼓励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活动。此次活动由重庆市教育学会承办(评奖细则见附件),获奖成果由我委予以表彰奖励。希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参评材料。
    附件: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活动实施细则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教育科研为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方向。通过评奖,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的学术水平,为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教育学院、进修院校、教育科研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育研究、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公开出版、在市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或在本市市级单位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基础教育类专著、论文、科普读物、调查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均可参加评选。
    教材、教参、工具书、习题集、教具、学具、教学仪器、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教育年鉴、人物传略、教育大事纪等不属评奖范围。凡已获得高于或相当于省级教育行政单位表彰奖励的教育著述成果,署名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教育著述成果,不得申报本次评奖。
    三、评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性等方面的统一。着重奖励探索创新性较强、应用价值较大,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对教育理论与教育教学实践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教育著述成果。
    坚持一视同仁、匿名评审、当事人回避的原则,严格按著述成果的水平评定等级;不搞论资排辈;宁缺勿滥,保证质量。
    四、申报时间、办法及要求
    (一) 从2007年10月26日起至12月24日止,为成果统一申报时间。逾期、手续不全或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区县管辖内参加本次评审活动的个人、集体或单位,应向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或教研室、进修院校、教科所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交齐申报材料。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或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报送至“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办公室”(市教育学会秘书处)收。
    (三)师范院校、教育学院、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委直属中小学校参加本次评审活动的个人、集体或单位,应向所在院校、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交齐申报材料,并由所在院校、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报送至“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办公室”收。
    (四)市教育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参加本次评审活动的个人、集体或单位,应向所属分支机构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交齐申报材料,并由所属分支机构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报送至“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评奖办公室”收。
    (五)申报评奖的成果材料要求
    1.申报文章类成果,要求交原件1本(审核后即可退还);杂志刊面、刊物目录和刊登文章各复印1份,加上申报表作为封面,按A4纸规格装订。还需将文章(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只需在文章结尾处标注刊物名称)的单本复印件10份,按A4纸规格装订,一同报送。送审材料一律不退。
    2.申报著作类成果,要求交原著3本(评审后退还),有社会评价等材料也请附上。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要求以教育著作的名义申报。原则上不评审从教育著作或文集中抽取出来的单章、单节或单篇文章。
    3.为便于评审查证,凡申报的文章类、著作类成果,申报者按规定交纳文字材料后,还需以电子稿形式直接发送申报材料至重庆市教育学会专用邮箱:xhps2007@126.com。
    (六)个人申报作品以一项为限;与他人合作(不能是第一作者)以两项为限。任何一项申报成果,署名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原则上应按作品署名,依次填报。
    (七)每篇论文缴纳评审费80元。每本著作缴纳评审费150元。
    (八)经评审批准的“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成果”获奖项目,授奖前予以公示,文责自负。对获奖项目权属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评奖办公室书面提出,由此次评奖领导小组裁定。
    (九)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其获奖资格由我委予以撤销,收回证书或奖金,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凡提出权属异议及举报弄虚作假者的单位或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或举报内容函致评奖办公室,并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评奖办公室对提出异议或举报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或举报不予受理。
    五、奖励办法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成果由我委颁发证书、奖金, 作为评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获奖成果将在《今日教育》、《重庆教育论丛》、“重庆教研网”上刊载。
    六、联系事宜
    (一)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成果评奖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内。
    (二)评奖活动的有关申报材料可登陆“重庆教研网”上下载。
    (三)评奖活动咨询、联系人:杨玉华(66506668小)、万光荣(13677681257)、粟梅(13220359775)。
    (四)评奖办公室详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科院四楼:重庆市教育学会内,邮编400015,电话:63863131(办)。

点击下载【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论文类成果申报表
点击下载【重庆市第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著述著作类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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