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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结果公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日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通报了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结果,共有390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其中一等奖84项、二等奖121项、三等奖185项;按成果类型分,决策咨询类成果32项、著作类成果93项、论文类成果265项;按教育类型分,基础教育类成果202项、职业教育类成果95项、高等教育类成果93项。

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每五年一届,获奖成果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颁发证书,迄今已成功评选了七届。由于组织严密,评选公正,获奖成果都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本次评选活动于2023年上半年开始启动,实行限额申报,参评成果通过二级管理单位初评推荐,共报送966项,其中区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报送490项,本科院校248项,高职院校185项,直属单位43项。经过资格审查、专家初评、专家复评、结果复核、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获奖成果390项。总体上看,本次评选活动与往届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质量导向。坚持以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评价标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严格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是更加突出组织创新。实行限额申报分级推荐确保参评成果质量水平;实行分类评审,按成果类型和教育类型分组评审,确保评审标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严格选配评审专家,充分考虑专家来源单位、教育类型、学科专业领域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选配知名专家,确保评审专家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是更加突出公平公正。自活动启动以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同行评审制度、专家回避制度、过程保密制度、结果公示制度和异议申诉制度,起到了加强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的作用,使得淡泊名利、潜心钻研、厚积薄发的教育科研工作者能够脱颖而出。

参评单位和有关专家普遍反映,本次评奖工作准备充分、组织严谨、方法科学、结果公正,排除了非学术因素干扰,营造了良好的学术生态,具有榜样和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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