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规划办、各高校、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按照《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 (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 论文;3. 咨询服务报告;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 《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 申报者填写《专区申报评审表》,将《评审表》的WORD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和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打包传给区县规划办或高校(含委属单位,下同)科研管理部门。
2. 区县规划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汇总填写《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3. 区县规划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知审核通过的申报者及时到“重庆云课堂”中填报申报材料。
材料包括:(1)《评审表》WORD版
(2)《评审表》加盖单位公章PDF版
(3)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PDF版
填报地址:http://www.cqykt.com.cn/match/match/join/details?itemId=235
4. 区县规划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将本辖区申报汇总材料发送到邮箱cqjkgh@163.com中。申报汇总材料包括:
(1)《汇总表》Excel版
(2)《汇总表》PDF版(加盖区县规划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全部成果报送材料压缩包(含《申报表》WORD版、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每个成果一个目录)
邮件标题示例: 【渝中区x项】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审核要求
1.申报者网上填报材料和区县规划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汇总材料时间:
2025年11月1日——10日17:00止。
2. 区县规划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参评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审核申报者资格和参评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规定申报条件,并对审核结果承担责任。
3.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和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29个学科评奖材料数据会互相查重,不得重复申报。
4. 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线上推荐评审。未在“重庆云课堂”中报送申报材料的不予评审,虽在“重庆云课堂”中报送了材料但未在《汇总表》中的不予评审。
5. 市规划办咨询电话:谢老师 63853100
附件:
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3.
3.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区县汇总专用)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