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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教科院 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中学生“法治少年青春远航”法治教育特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相关要求,深化《重庆市青少年普法读本》科普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引导中学生自觉践行法治理念,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第五届中学生“法治少年 青春远航”法治教育特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法同行 守护“未”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重庆市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心

                    重庆市教育学会中学政治教学专业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各区县及重庆市第一中学校、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重庆市第八中学校、重庆市巴蜀中学校、重庆市育才中学校、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的初中学生。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以“情景剧”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

1.时间:2025年9月19日前

2.地点:各区(县)教研机构及相关学校

3.内容:各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组织初赛,并推荐1个参赛作品代表本区(县)或学校参加决赛。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18:00前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完成报名工作,并将遴选出的参赛作品视频(包含一个15秒的精彩剪辑视频)及剧本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fzsnqcyh@qq.com

(二)决赛阶段

1.时间:2025年9月20—21日

2.地点: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3.内容:专家评委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展评及颁奖

1.时间:2025年9月30日

2.地点: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3.参加人员:相关领导、评审专家、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及学生代表、观摩教师等;

4.内容:参赛作品展示,优秀作品分享,专家点评,颁奖仪式,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等。

五、主题内容

各参赛单位参照《重庆市青少年普法读本》内容,根据指定的主题完成情景剧作品。

区(县)/学校

主题

万州区、铜梁区、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黔江区、巫溪县、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未成年人的受保护权

涪陵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渝北区

未成年人的生存权

丰都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渝中区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长寿区、垫江县、重庆市育才中学校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

江津区、潼南区、重庆外国语学校

未成年人的姓名权

合川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未成年人的受抚养权

綦江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九龙坡区

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梁平区、巫山县、两江新区

未成年人的劳动权

大渡口区、奉节县、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

忠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云阳县、开州区、南岸区

未成年人的参与权

南川区、武隆区、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未成年人行为教育与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专门教育、未成年人触法行为的专门矫治教育

城口县、荣昌区、江北区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治安处罚

沙坪坝区、永川区、北碚区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

大足区、璧山区、巴南区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帮教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占决赛参赛作品数40%)、二等奖(占决赛参赛作品数60%),获奖名单将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同时,本次活动还设有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可报2名指导教师。

七、注意事项

(一)选手必须为重庆市初中在校学生,其中,有台词的主要演员不超过5名,全体演员不超过10名。教师、家长等只可指导,不可直接参与创作、表演,否则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选手表演内容必须围绕指定主题展开且坚持剧本原创,一经查实剧本抄袭(重复率超过20%),将取消获奖资格。

(三)视频格式要求:MP4等格式的1080P高清影像,无特殊编码格式,无卡顿,横版16:9比例,视频时长为8~10分钟。

(四)本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五)所有提交的参赛材料中需包含一个15秒的精彩剪辑视频,为正片的精华剪辑部分,视频格式相同,以供活动现场展演剪辑使用。所有材料视为参赛单位同意将其用于展示和交流。

(六)参赛作品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区县、学校等相关信息。未经允许,评委和参赛教师、学生等均不得接受任何媒体和个人的采访。

(七)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相关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八)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15023382865

解老师  17782270960    

孙老师  13983235756

 

附件1.普法情境剧评分要求

                      2.报名表(二维码)

                      3.展评及颁奖活动观摩教师登记表(二维码)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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