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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直辖十年重庆教育督导的回顾与展望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隗建勋 (2007年5月29日)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议。至此,一个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千米,拥有3000多万人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十分典型的直辖市在中国西部地区诞生。当时划入直辖市版图的万县、涪陵、黔江三个地市多数地区属于老、少、穷地区,经济社会发育程度低,农村教育基础差,截至1996年底,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中仅有11个实现“两基”,“两基”人口覆盖率仅为18.87%,教育管理量大面宽、难度大。新兴直辖市教育行政管理面临着严峻考验,对于担负教育行政监督职能的教育督导机构,如何适应新直辖市教育管理需要,承担起对40个区县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的重任,是摆在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直辖十年教育督导的回顾 直辖之初,我们冷静分析形势,准确把握直辖给重庆教育督导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提出重庆教育督导工作的发展目标是“努力构建与西部直辖市相适应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机构队伍和制度体系”。我们认真研究、科学制定了发展规划,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加快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督导;二是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督政为重,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落实督学为本,积极保障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科研为先导,促进教育督导水平提升。通过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主要反映在: 一是教育督导制度不断完善。2001年,市政府第110号令颁发《重庆市教育督导规定》,标志着我市进入依法督导的新阶段,在重庆教育督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05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督政”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2006年,全市建立了片区教育督导制度,实现了市级教育行政监督“重心”下移,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二是“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督导评估扎实有效。直辖以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始终把推进“两基”攻坚作为“重中之重”,克难攻坚,奋发有为,通过不懈努力,全市教育督导系统建立起比较规范的“两基”过程督导、自查自评和评估验收等制度,保障了“两基”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全市如期实现“两基”阶段性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截止2006年,我市40个区县已全部通过市政府“两基”评估验收,“两基”人口覆盖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已有37个区县通过了市政府“两基”复查验收,为我市2007年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奠定了基础。教育部、国家“两基”攻坚办多次将我市“两基”过程督导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三是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全面展开。自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以后,我市及时下发贯彻意见,全面开展了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目前,全市各区县及已基本建立起了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在监督和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北碚区积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改革,沙坪坝、九龙坡等区县的学校层次目标管理督导评估,渝中区、大渡口等区县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万州区学校建设标准化和学校管理规范化督导评估等成效较明显,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专项教育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相继开展了中小学德育、体卫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与义务教育调研、义务教育“一费制”调研、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情况调研、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对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独特作用。 五是率先开展对教师进修院校、教研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已组织专家对31所区县教师进修学校、4所区级教师进修学院、26个区县教研机构进行了评估验收,提高了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教育督导课题研究成果显著。在18个区县176所中小学校的协同攻关下,从2003年到2005年,经过3年半的共同努力,承担的 “十五”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课题《重庆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研究》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果、政策成果和实践成果,并由重庆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专著。课题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研究总课题组结题评审,课题研究工作评为一等奖,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个省(市、区)进行了交流。 七是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开展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评估,督促区县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督导编制,充实督导人员,改善督导条件,提高督导水平。截至2005年底,全市40个区县都建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室,任命或聘任区县专职督学148人,区县兼职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663人,市政府兼职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50人。2002年以来举办区县督导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区县督导干部240余人次,提高了督导队伍整体素质。 二、直辖十年教育督导的基本经验与问题 长期以来,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教育督导是对教育工作实施行政性监督的制度,是推动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机制。二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模式。三是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督导与终结评估相结合、督前指导与督后回访相结合、现场督导与督办通知相结合是教育督导的重要工作方式。四是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是提高教育督导水平、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面对教育的新形势和督导工作的新变化,反思重庆直辖十年的教育督导发展历程,目前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督导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落实,二是督导工作整体水平需要提升,三是教育督导队伍数量、素质和结构还不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四是教育督导的法制化、督学的专业化、评估的规范化、信息的透明化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三、对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展望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根据重庆教育发展“一个高地、一个中心、一个率先、三个支撑、三个作用”的目标定位,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作如下展望。 (一)重庆教育督导面临的新形势 1、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政府行政管理运行机制,对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带来新机遇。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将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逐步转变为宏观管理、间接管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要确保教育有序运行,督促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依法履行职责,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健全以教育督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监督体系已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 2、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学校发展,对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督导与评估制度提出新要求。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改革的中心任务。为了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正常教育秩序、规范办学行为、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对学校教育教学实施有效监督、指导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学校依法治校、持续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实现我市“十一五”教育改革发展新目标,对教育督导提出新任务。要实现重庆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全面实现“两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必须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为中心,以创新督导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建立专业化督学队伍、提高督导机构权威为关键,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努力构建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相适应的、在西部领先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依法督导原则。完善教育督导法规与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行为,促进各类督导与评估的规范化。 ——改革创新原则。更新教育督导观念,理顺教育督导体制,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和督导方式。 ——资源整合原则。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到“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服务并重,健全教育督导工作网络。 ——精简高效原则。加强教育督导科研,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督学准入制度,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整合教育督导资源,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效能。 (四)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教育督导立法。研究制定教育督导地方性法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工作。 二是健全义务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健全“两基”巩固提高的复查制度,依法开展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分期分批开展本届区县政府年度重点检查和任期内综合督导评估,促进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加快教育发展。 四是全面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定三年为一个周期的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综合督导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开展新一轮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是继续开展对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开展教师教育、教研科研、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及工作督导评估,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增强各类教育机构为学校教育和教师发展服务的能力。 六是开展专项教育督导。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按计划分年度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德育、体育艺术教育、课堂教学及信息技术教育等专项督导。 七是实施阳光督导。按照教育督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以公示、公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开放性、互动性的教育督导新机制,定期发布政府教育督导年度报告,增强教育督导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重庆市教育督导规定》和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及中等及其以下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的职能作用,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及教育目标的实现。认真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教育督导机构的办公条件,落实督学相关待遇,发挥督学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明确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职级、人员编制、督学结构。加强督学培训,完善督学考核办法。建立督学准入与聘用制度,探索建立注册督学制度,建立全市督学人才资源库,努力构建一支适应需要、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专兼职督学队伍。 三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支持系统。依托高校建立区县督学培训中心,承担市、区县督学继续教育的经常化培训和新督学任前培训任务。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建立义务教育质量信息数据库,定期对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教育督导与评估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研究,实施成果推广,为全市教育督导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全面开展教育督导科研。充分利用高校、教育科研部门以及教育督导工委会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研究重庆现代教育督导体系构建问题,包括督导组织与管理体制、法规与制度体系、工作运行机制、督导评估工具系统、督学的准入、遴选、培训、考核、注册督学制度等。围绕重庆教育督导改革发展重大课题开展调研和科研,切实抓好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改革研究”,定期发布教育督导科研课题指南,落实研究经费,培育研究团队,组织课题攻关,加强学术交流,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教育督导与评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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