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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团体会员单位证书和铜牌的通知
一、请以下十个会员单位负责人于2007年7月13日前到重庆市教育学会秘书处领取“团体会员证书”。
1、重庆暨华中学
2、丰都县高家镇中心校
3、云阳高阳初级中学
4、重庆红光中学
5、丰都二中
6、酉阳县实验小学
7、丰都县第一小学
8、重庆造船厂子弟校
9、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
10、丰都中学
二、请重庆203中学、渝中区第二实验小学于2007年7月13日前到重庆市教育学会秘书处领取“团体会员铜牌”。
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 重庆教科院四楼
特此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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