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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重庆市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
自2002年我会推行团体会员制以来,发展了一批团体会员单位,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实验基地作用。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调动基层学校积极参与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我会将依托各区(市)县教育学会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团体会员单位,实行挂牌指导,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这些直属于我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将是我市群众性教育科研的实验基地,市内外学术交流的窗口。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入会程序 1、入会条件: 凡热心群众性教育科研,认真执行《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自觉履行团体会员权力和义务,按期交纳会费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单位均可报名申请加入我会。 2、入会手续: 凡申请加入的单位,须填写《重庆市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入会申请登记表》,经审批后正式加入。 3、审批程序 ①重庆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将收到的《入会申请登记表》提交我会领导机构审查通过。 ②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经批准后,由重庆市教育学会向单位会员发出入会通知书,并将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和授牌。 二、团体会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1、可直接向我会反映意见和建议 2、我会免费提供有关教育信息 3、可直接参加全国、全市教育社团举办的各种学术交流、培训活动。 4、可直接参加我会组织的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可在会刊《重庆教育论丛》上发表学术成果。 5、根据需要,针对问题和专题提供智力支持,专家指导。 6、对我会举办的大型学术活动,给予优惠政策并免费赠送一定数量的《重庆教育论丛》刊物。 7、可应学校之邀,举办现场会、展示会、研讨会,在市内外宣传推广学校品牌。 三、团体会员单位的义务 1、申请入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在收到入会通知后,按年度每年三月份前交纳团体会费1000元,逾期不交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2、遵守市教育学会有关规章制度。 四、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 邮 编:400015 联系电话:63863131 联系人:粟 梅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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