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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委属中小学校:
经重庆市政府同意,重庆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定于2006年4月26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公民或组织完成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市外和境外的公民或组织以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并起到明显作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我市作者与市外、境外作者合作,我市作者虽未担任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员但完成了二分之一以上篇幅,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参评成果原则上包括以下四类:1.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等,该类成果必须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公开发行;2.社会科学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译文、研究报告等,该类成果必须在国内外公开报刊上正式发表;3.社会科学咨询类成果,包括咨询方案、决策建议方案、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查报告等,该类成果必须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4.社会科学项目类成果,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社科项目、重庆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软科学项目及其他省部级社科项目结项成果,该类成果必须出具相关部门的项目结项证明。
凡已获得高于或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社会科学成果,已申报国家、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其他社科类评奖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得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作品应为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的,对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因特殊原因未曾申报评奖,但具有较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三、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不能是第一作者)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任何一项申报成果,署名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原则上应按作品署名,依次填报。
四、申报表原则上由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填写,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他人填写或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推荐填写。刊物上发表的作品,需附上该刊封面及目录,有社会评价等材料也请附上;以外文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论文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翻译作品需同时提交外文原件(或复印件)。送审件一律不退。
五、申报时间:2006年4月26日—5月20日,过时不予受理。申报时每项成果交申报评审费,论文和咨询类成果50元、专著和项目类成果100元。
六、申报途径:各区县(自治县、市)教育学会所属学会会员,通过相关学会申报;各分支机构所属学会会员、委属中小学校,可直接向市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申报。
七、申报程序:1.申报者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将《申报表》、《申报表》电子文档、成果和证明成果价值、反响的有关材料一并交至申报处。
2.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对成果按照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认真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在规定时限内将一切申报材料报市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
八、报送市社科联评奖办公室的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A4纸装订)、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式 5 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
2.《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2份)。
3.《申报表》和《申报登记表》电子文档。
九、重庆社科评奖工作中的详细要求,请参阅《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暂行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奖励办法、评奖细则、注意事项及相关表格、资料请从“重庆社会科学”网站(网址为:http://www.cqskl.com)“规划评奖”栏下载,将随时把评奖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公布于网上,请密切关注。不明之处,请与市社科联评奖办公室联系。
重庆市社科联评奖办公室通讯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10楼 邮编:400020
联 系 人: 陈开慧 蔡诗群
联系电话: 89075285 89075283(传真)
电子信箱: cqpopss@126.com
附:1.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3.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注意事项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06年 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