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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各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委属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落实《重庆市2005-2010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渝教工委[2005]43号文),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工作,促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及师资队伍的建设与专业发展,有效推动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迅速、规范、健康地发展,实现我市各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共享、分层推进、特色发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在学生健全人格养成上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以下简称“片区教研组”),在全市推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片区教研组”和区县教研机构多渠道结合、多轨并行的教研机制。 请各单位按照《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建设工作细则》,及时做好“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兼职教研员的推荐工作。 附:《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建设工作细则》
细则附件:《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兼职教研员推荐表》
全文下载:关于建立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的通知
二ОО七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