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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科研干部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机构、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外语(双语)实验学校、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为加强我院和基层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基层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我院将建立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教育科研干部定期培养制度。为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外语(双语)实验学校培养教育科研管理人员。 一、培养对象 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外语(双语)实验学校在职教育科研管理干部。 二、选派方式 坚持选派自愿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经市教科院科研处考察后报市教科院审批。 三、培养方式 1.时 间:每学期为一个培养周期,每个周期培养干部1名。 2.地 点:市教科院科研处 3.学习方式:实行导师制,由教科院领导、教育科研管理专业人士任导师。学员全面参与市教科院科研处的工作,全面联系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外语(双语)实验学校,学习期间完成结业论文1篇。 4.学习结束后教科院颁发在职进修结业证书,学习期间享受继续教育学分,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不收取学习培养费,培训期间,食宿自理。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请有培养意向的学校于当年6月10日前将拟选派人员名单报市教科院科研处。联系电话:63853119,E-mail:cqjkykyc@163.com。 附:1.选派干部基本条件 2.选派干部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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