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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届中小学“优质心理辅导活动实施”竞赛
安排与要求
一、竞赛日程及准备工作安排 本次竞赛分六轮、在六个学校进行。有关竞赛场次、时间、参赛选手所属区县、竞赛地点、赛场联系人、抽签及与学生见面时间等具体安排,详见《竞赛安排总表》(附后)。 各赛场选手名单、辅导主题及实施班级于赛前两天公布,每天竞赛顺序于赛前一天公布。所有信息均从重庆教研网发布,请注意本文附件的最新变更。 二、对参赛选手的要求 所有参赛选手务必遵守以下要求,按照竞赛场地所在学校的安排行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一)有关赛前工作的要求 1.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每天竞赛活动的节次,并熟悉竞赛场地; 2.选手于赛前一天与辅导学生见面,时间10分钟; 3.竞赛期间,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在赛场签到; 4.赛前5分钟开始辅导活动的准备工作。 (二)有关竞赛的要求 1.按规定格式准备辅导活动方案的最后修改稿一式三份,于辅导活动开始前呈报给评审组。 2.各赛场参赛辅导活动时间均以竞赛场地所在学校的作息安排为准,每个辅导活动时间不超过40分钟。 选手超时1分钟内不扣分,超时1分钟以上,每分钟扣2分,且超过时间从下一环节中扣除,超时5分钟即视为自动放弃后面的竞赛项目。 3.辅导活动结束后,说辅导主题辨析和辅导过程感受(不超过3分钟),并回答提问(2分钟)。 三、观摩人员 1.此次竞赛不接待大规模观摩,以下人员可以到现场观摩:参赛选手、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和片区教研组成员、承办学校教师。 2.所有现场观摩者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竞赛场地,在指定的观摩席就坐。辅导活动开始后,观摩者一律不得随意走动或讨论,迟到者不得入场。 3.观摩者也是辅导现场的一部分,若辅导活动需要,应主动给予必要的真诚回应。 四、评审工作 1.竞赛设三名主评委,参照《中小学心理辅导活动评价项目与评分要点》,根据参赛选手的实际表现评出项目分和总分,并标注出选手辅导中有明显问题的项目或要点。每个选手参赛项目全部结束后,主评委当场向评审组长递交评分结果。 2.现场另设若干副评委,由到场观摩的区县教研员组成。副评委参照《中小学心理辅导活动评价项目与评分要点》,根据参赛选手的实际表现评出名次,并标注出选手辅导中有明显问题的项目或要点。副评委在各年段竞赛结束后向评审组长递交评价结果,供终评参考。 五、组织工作 (一)选手组织工作 各区县教研机构负责组织本区县参赛选手参加赛前工作和竞赛,务必注意安全。 (二)赛场组织工作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赛场组织工作进行总体安排与协调,成立专门的赛务工作组,多方协助承担。 赛务工作组成员、联系电话与分工如下: 组 长:王纬虹(市教科院分管副院长),负责竞赛领导工作。 成 员: 赵淑兰(市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所、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13002357003),负责竞赛全面工作; 褚建和(市教科院科研处,66624987),负责竞赛联络与抽签; 冉 霞(市教科院科研处,134523663767),负责竞赛联络与抽签; 郭 蓓(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15310080569),负责本区赛场组织工作; 叶 飞(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1388078956),负责本区赛场组织工作; 阳廷国(高新区教育指导中心教研员,66121927),负责本区赛场组织工作; 俞国英(建设二小主任,13452847577),负责小学第一赛场组织协调、班级安排与学生调动; 王 佩(渝中区实验一小主任,13228690242),负责小学第二赛场组织协调、班级安排与学生调动; 马 佳(渝中区实验二小校长,66865998),负责小学第三赛场组织协调; 周立顺(渝中区实验二小主任,13983400091),负责小学第三赛场班级安排与学生调动; 兰春学(重庆市111中学副校长,13708316111),负责初中赛场组织协调; 宋 敏(重庆市111中学主任,68887463,13996420191),负责初中赛场班级安排与学生调动; 宋文君(重庆市66中学副校长,86669119),负责高中赛场组织协调; 许秀丽(重庆市66中学主任,60770099),负责高中赛场班级安排与学生调动; 彭英杰(重庆市商务学校副校长,13883526668),负责职业学校赛场组织协调。
附件: 1.竞赛安排总表
2.小学第一赛场安排(抽签结果)
3.小学第二赛场安排(抽签结果)
4.小学第三赛场安排(抽签结果)
5.初中竞赛安排(抽签结果)
6.普通高中竞赛安排(抽签结果)
7.中等职业学校竞赛安排(抽签结果)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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