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 渝教规办〔2005〕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有关高校,委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认真落实“科教兴渝”战略,进一步优化、整合我市教育科研专家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行政决策、教育研究、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中的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促进我市教育科学规划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拟建立一个面向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科研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任务: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国际国内的教育现状,从重庆的实际出发,为重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其主要任务是参与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参与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督导、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参与有关教育科研的评奖工作;遴选和评审市内乃至在全国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课题,并进行积极论证、推广工作。 二、专家来源: 入选的专家从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委属中小学、普通中学、小学的名师、学者和管理者中产生。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修养,对教育科研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懂教育科学方法,并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有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在市内外教育科研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3.具有高级职称或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者。 4.从事教育科研工作,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类科研项目(不含各级子课题)。 5.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育类专家优先入选: 1. 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教育类专家; 2. 博士生导师; 3. 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之一的主持人和获部省级奖一等奖的主持人; 4.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主持人。 四、推荐方法: 1. 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拟入选重庆市教育科研专家库人选推荐表》。推荐表可复制,也可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qjy.com)下载。 2. 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及所辖教研科研机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候选人不超过5名;各高等师范院校中重点院校候选人不超过8名,一般院校不超过5名;其他高校候选人不超过3名;委属单位候选人1名。 3. 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合格者,将统一颁发聘书。 五、推荐时间及材料要求: 1. 申报时间为2005年5月21日至6月30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2.上报的参评材料规格一律选用A4纸,统一编写页码。打印材料一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装订顺序如下: (1)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一); (2)重庆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的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二); (3)有关附件(课题立项通知、结题证书、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联 系 人: 陈 丽(66100572) 王诗静(63877075) 通讯地址: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5。 附件一:重庆市教育科研专家库人选申报材料 附件二:重庆市教育科研专家库人员推荐表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全文下载:关于做好重庆市教育科研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拟入选重庆市教师教育专家库的专家推荐(自荐)表附件1 点击下载: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拟入选重庆市教师教育专家库的专家推荐(自荐)表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