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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文件 渝继教〔2003〕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各中等师范学校,委属中小学,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了转变教育观念,推动新课程改革,实施教育科研的“123”工程,培训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提高学校教科室(处)负责人的教育科研水平及管理水平,以进一步营造学校教育科研氛围,促进校本教研发展,提高校本教研质量,更好地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经研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联合举办“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及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3年10月7日—16日,共10天,其中上课4天,教育科研考察学习讨论6天(考察地点待定)。 二、培训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城宾馆会议厅。 三、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03年10月6日14:00—18:00;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马家堡 园林宾馆。 四、参培人员: 1、各重庆市级重点中学及区县级重点中小学教科室(处)负责人1人。 2、各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幼儿园)领导1人。 3、各重庆市示范中小学教科室(处)负责人1人。 4、部分承担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负责人。 5、各中等专业学校科研处处长1人。 6、各中等师范学校、区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科室(处)负责人1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会人员,若有重复,只派1人参会(即符合条件的每校不得超过2人参会)。未设置教科室(处)的单位派1名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参会。 五、培训主要课程: 1、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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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
讲 课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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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基础教育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
重庆市教委副主任 彭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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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思维理论与实践” |
西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庆林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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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政策及发展” |
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研究员石筠弢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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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适应新课程改革” |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万明春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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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教研形成与发展” |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纬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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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的管理与方法” |
西南师范大学教科院副院长
刘电芝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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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分析策略”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
郑金洲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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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课程教材改革比较” |
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黄翔教授 | 2、教育研讨 (1)教育实验方案个案评析 (2)教育研究报告个案评析 (3)教育研究论文个案评析 3、教育科研考察:地点待定。 六、培训费用: 每人须交纳培训费200元(基地学校100元),资料费150元,共计350元/人(基地学校250元/人),报到时交纳。教育科研专项考察自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培训费回原单位报销。 七、培训待遇: 经培训合格,由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颁发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 八、咨询、联系人: 王诗静(市教科院):63877075,63627291 黄晓梅(继续教育中心):62658195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全文下载:关于举办中小学教育科研及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