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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本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总课题组设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和秘书组。经总课题学术委员会审定、课题主持人和领导小组批准,可设若干子课题。各子课题成立课题研究队伍,在总课题指导下,围绕总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开展研究。 一、总课题领导小组 组 长:万明春(重庆) 组 员:何奕飞(成都) 曹全路(天津) 杨 昭(南京)陆建中(长春) 王池富(武汉) 麦 曦(广州) 二、总课题学术委员会 1、职责:负责对子课题的立项审批,为子课题提供学术指导,负责成果评比及结题评审。 2、委 员:由领导小组决定。 三、总课题秘书组 1、职责:全面负责总课题研究的日常工作。包括总课题研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与子课题的联络和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协调、安排总课题研究活动等。 2、组 员 常 务:唐果南 万礼修(重庆) 米云林(成都) 霍晓宏(天津) 肖林元(南京)白智才(长春) 曹松林(武汉) 张经伟(广州) 四、子课题的选题、申报和审批程序 1、子课题申请者依据总课题组提供的子课题参考目录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选择拟定子课题的研究方向和选题。 2、填写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3、撰写子课题研究方案。 4、完清申请子课题研究的其他有关手续。 5、向总课题秘书组申报子课题申请评审书及研究方案。 6、总课题学术委员会审定子课题,总课题组下达子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对子课题的指导与过程管理 1、指导机构:总课题学术委员会。各市可设立相应的指导机构,受总课题学术委员会的委托,对本市的课题进行指导。 2、指导形式 (1)现场指导与培训、课题研讨会及活动(包括各子课题之间的交流与研讨活动); (2)通过《课题简报》、《重庆课改通讯》进行定期书面指导; (3)远程指导、咨询(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等); (4)通过评奖、评比活动进行指导; (5)通过阶段性总结进行指导; (6)受子课题组邀请进行单项专门指导。 3、子课题过程管理与要求 各子课题组应按照总课题组的要求,切实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总课题组组织的各项研究活动,收集整理好档案材料,完成研究任务,按时结题。 (1)子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完善课题方案,组织开题会,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总课题秘书组备案。 (2)子课题研究单位应为参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3)子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总课题秘书组。 (4)每年12月中旬前,应向总课题秘书组提交本年度研究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研究工作计划。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子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报总课题组审批。 ①变更课题负责人; ②改变课题名称; ③改变成果形式; ④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⑤课题完成时间延期半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销子课题研究。 ①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②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③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④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⑤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六、子研究成果管理 1、所有参研单位在课题研究期间要有强烈的成果意识,应在认真切实地开展研究活动的基础上,以论文、专著、电子作品等形式,积累科研成果。 2、在课题研究中所取得的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其所有权属于所在学校、集体或参研者本人,但需在发表时注明“本课题属于本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之一”的字样。 3、所有参研单位在课题结题时必须提供自己所主持的课题研究的系列成果(即申请书和研究方案上所设计的预期成果)和课题研究工作报告,力争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鼓励各研究单位出版研究专著或论文集。 4、总课题组视各子课题研究情况和所提供的成果,聘请专家对子课题进行结题评审,其形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两种。原则上各市教研部门负责组织结题评审,根据需要,总课题组可派人参与,通过鉴定的课题,由总课题组发给课题结题证书。 5、总课题组将适时组织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的评比活动,总课题组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发给相应证书。并评出课题研究优秀集体、优秀个人。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总课题组 八、总课题秘书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万礼修: 63620646 张 鸿: 63627291 江 宏: 63627287 2005年1月18日
全文下载: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普通高中选修课课程开发与实验研究”子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普通高中选修课课程开发与实验研究”子课题管理办法附选题参考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普通高中选修课课程开发与实验研究”子课题管理办法附子课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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