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教规办〔2005〕9 号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
推广课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委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向教育教学实践的转化,发挥教育科研的作用,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根据市教委制定的《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办法》(渝教基[2005]22号)规定,我办具体负责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按《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细则》(见附件1)规定办理。
二、课题申报需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从“重庆教科院”或http://www.cqjy.com下载)。每项课题收取立项评审费200元。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及评审费由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机构统一收齐后交我办。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我办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12月8日。
四、有关事宜咨询、联系:
张鸿63627291,66731509;王诗静63877075
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发展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首次成果推广课题申报通知
附件2:推广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