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各委属中学、西师附中:
目前全国中语会正在开展第三届评选全国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校领导、各级教研员)的活动。为配合全国中语会的这一活动,我会决定在全市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办法
每个区县向市中语会推荐6名候选人(含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直属中学推荐3名候选人。市中语会将从各区县、直属中学候选人中按1:3的比例向全国中语会推荐表彰,余下的候选人由我会进行表彰。
二、评优条件
根据全国中语会的要求,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是:
1.热爱语文教育事业,热心语文教学、研究工作。
2.教学与研究成绩突出。
3.能与他人合作,具有团队精神。
三、按全国中语会规定,受表彰者每人需交20元工本费(自费)。
四、推荐时间
2006年12月30日前务必将推荐表寄交市教科院王方鸣老师处,同时交电子文稿(王方鸣邮箱:wfcq88@yahoo.com.cn)。推荐表自制,须包括姓名、单位、邮编、备注四项内容,并加盖区县中语会或学校的公章(中语会无章的可由区县教育学会或教研室代章)。
全国中语会的这一表彰活动每四年举行一次,我们希望各区县高度重视,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这一工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全文下载:关于评选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