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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字体:
关于评选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佚名    教研工作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8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各委属中学、西师附中:

   目前全国中语会正在开展第三届评选全国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校领导、各级教研员的活动。为配合全国中语会的这一活动,我会决定在全市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办法

每个区县向市中语会推荐6名候选人(含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直属中学推荐3候选人。市中语会将从各区县、直属中学候选人中按13的比例向全国中语会推荐表彰,余下的候选人由我会进行表彰。

二、评优条件

根据全国中语会的要求,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是:

1.热爱语文教育事业,热心语文教学、研究工作。

2.教学与研究成绩突出。

3.能与他人合作,具有团队精神。

三、按全国中语会规定,受表彰者每人需交20元工本费(自费)。

四、推荐时间

20061230前务必将推荐表寄交市教科院王方鸣老师处,同时交电子文稿(王方鸣邮箱:wfcq88@yahoo.com.cn)。推荐表自制,须包括姓名、单位、邮编、备注四项内容,并加盖区县中语会或学校的公章(中语会无章的可由区县教育学会或教研室代章)。

全国中语会的这一表彰活动每四年举行一次,我们希望各区县高度重视,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这一工作。

                    

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全文下载:关于评选中学语文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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