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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和《全日制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的要求,今年我市初中毕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语文学科命题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语文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估体系,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语文综合素质,为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 二、命题原则 初中毕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语文考试命题原则是: 1、依据《教学大纲》和本市编制的《考试说明》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的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2、命题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不仅要考查学生的语文知识、能力水平,还要关注学生掌握语文学习方法的情况以及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即遵照《课程标准》精神,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统一起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3、要处理好教材直接涉及的教学内容与课外语言材料的关系,试题中选用一定比例的课外语言材料,了解学生“得法于课内,运用于课外”的阅读能力发展状况。 4、要注意处理好基础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关系,重视语言文字的实际运用能力,体现语文与生活的联系;关注语言文字这一特殊信息载体的人文价值导向,语文试题应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5、试题应符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 6、杜绝出现繁、偏、旧的试题,不出现有知识性错误的试题。鼓励设计一些开放性的试题,这类试题不规定统一的标准答案,鼓励学生发表独立见解,做出自己富有个性的解答。 三、命题思路 由于本次考试是重庆市首次“两考”合一的尝试,是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的有机结合,所以命题的出发点是既要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达到的学习目标的程度,又要体现其选拔的功能。在命题过程中,遵循《教学大纲》和《考试说明》,结构、题型与往年保持大体一致;在语文基础知识部分字音、字形、词语运用、古诗文积累的考察中,降低了试题难度;文言文阅读选材课内,突出对学生基本功的检查。在语言运用、现代文阅读的考查中,设题注重了综合性、开放性、灵活性及题型的创新,突出对考生能力的检查。整套试题力求做到毕业题平和、稳定,升学题有一定难度,区分度明显,实现两考合一的命题宗旨。 全文下载:2005年中考语文学科试题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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