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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委直属学校、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为了进一步适应课程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全市体育课堂教学的规范性,发挥常规教学优秀学校的优势和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学校体育整体改革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对体育常规教学优秀学校和优秀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区市、县的所有中小学校和专职、兼职教学一线体育教师均为参评对象。
二、评选标准:
(一)思想素质:
1.教师必须是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体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学校体育教研组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集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业务素质:
1.能够长年坚持做好体育常规教学;(a.必须有完整的教学计划,教学年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教学设计要体现出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超前两周备课;b.必须提前到场准备好教学所需的场地、器材、教学用具;c.教师应做到仪表庄重(不允许戴墨镜和帽子上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2.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 (a、教学必须有集合整队,b、教学有本课的内容和要求,c、学生必须穿轻便服装和运动鞋上课;d、教师在教学中应严格课堂纪律要求,不责骂、体罚学生。做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e、体育教师应做到上课目标明确,讲授无误,重难点突出,精讲多练,讲练结合,注重实效;要注意学生共同发展和个体进步;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安排运动量,使每节课达到适宜的运动负荷;f、体育教师在课堂中要具有过硬的基本功,要重视直观教学,教学手段中的讲解、示范等都能达到规范化的要求;g、体育教师要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不失时机地,恰当地渗透德育教育和情感教育,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锻炼习惯;h教学中应有安排保护措施,避免和杜绝伤害事故发生;i、课后有小结。
3.具有一定现代教育理念,努力学习并掌握体育学科的新知识、新经验,在不断完善常规教学的基础上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
三、推荐名额:
以区县为单位上报,凡符合评选标准要求的教学常规优秀学校各区县推荐两所(中学一所、小学一所),优秀个人推荐十人(中学五人、小学五人)。
四、评选办法
1.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学校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区市、县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报表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经各区市、县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确认盖章后,报送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体育教研室,经评审组评审后,最后上报市教委审批,并进行全市表彰。
3.凡通过评审认定为体育教学常规优秀学校和个人,必须面向全市开放,随时接受同行的监督和检查。如有教学随意性的发生,将取消体育教学常规优秀学校或个人的称号。
五、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评选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单位盖章)、申报表(单位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县上报材料及时间:2006年6月1日,过期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赵小刚 牛 晓 电话:63631967(办)
E-mail:zxgang@cqjy.com niuxiao@cqjy.com
附件一:重庆市体育教学常规优秀学校及个人评选活动上报表
附件二:重庆市体育教学常规优秀(学校)申报表
附件三:重庆市体育教学常规优秀(个人)申报表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