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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教科院〔2004〕129号 各区(市、县)进修校(教研室、教科所)、委属中学、外语学校、西师附中、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为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新的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历史教师运用新课程理念指导教育和教学的能力,促使广大历史教师学习、掌握和正确使用课标历史教材,提高我市历史教师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历史教学质量,现决定于2005年4月举行重庆市第二届课标历史教材实验经验交流会暨中学历史课改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尚未进入新一轮历史课程改革实验的涪陵、黔江、云阳、石柱、潼南地区,主要反映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使用过渡教材的经验和成果),希各区(市、县) 进修校 (教研室、教科所)、直属学校历史教研组(室)作好组织发动和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与要求 (一) 主题 1、课标历史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及对策研究; 2、课标历史教材的特色与评价; 3、关于课标历史教材功能的挖掘; 4、国内各种版本的课标历史教材的比较研究; 5、课标历史教材与历史教师的成长; 6、课标历史教材与中学历史课堂教学改革; 7、课标历史教材与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 8、课标历史教材与现代教育技术的整合; 9、课标历史教材与中学历史校本教研及校本课程开发; 10、课标历史教材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和学习活动的多样化; 11、课标历史教材与中学历史教学三维目标的达成; 12、课标历史教材与学生个性特长发展; 13、课标历史教材与学生课外活动; 14、课标历史教材与学生研究性学习; 15、新课程理念与历史过渡教材的关系; 16、新课程理念下历史过渡教材的使用; 17、新课程理念下中学历史教学评价的理论与实践; 18、中学历史教学改革实践中的其它教与学的经验。 (二) 要求: 1、参考上述主题,自行命题; 2、文章能反映课程改革成果,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角度新颖,分析深入、透彻,具有推广价值。 3、文章用A4纸打印,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4、每人限交一篇文章参加评选。 二、优秀经验、论文的评选与交流 1、经初评后,每区(市、县)向重庆市教科院中学历史研究室推荐优秀经验或课改论文3篇、直属学校2篇参加市级交流和评选; 2、邀请有名望、有经验的专家、学者、高级教师组成评委会,对各区(市、县、校)推荐的经验文章、课改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召开经验交流暨中学历史课改优秀论文颁奖大会,获奖论文由重庆市教科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荣誉证书; 4、获奖论文将择优向全国各相关杂志推荐发表; 5、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三、时间安排 l、文章提交时间:各区(市、县、直属校)于2005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文章交重庆市教科院历史室(过时不再收取)。 2、评选、交流、颁奖时间:2005年4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历史室 项军、黄开红联系。 联系电话: 63625330 邮编:400015。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全文下载:关于举行我市第二届课程标准历史教材实验经验交流会暨中学历史课程改革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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