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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首届中小学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市教委直属中小学、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总结音乐教育的经验,探究课程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音乐教师的理论研究水平,推进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重庆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将举办“首届中小学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参评论文要围绕“音乐教育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一主题,论述在新的课程理念指导下,基础教育中音乐学科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二、参评对象
我市中小学校专(兼)职音乐教师及分管艺术教育的行政人员,各区县(自治县、市)进修校(教科所)专(兼)职音乐教研员等。
三、评选要求
1.每人限报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两人。
2.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引文或参考书目须注明出处。
3.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或曾经获得过奖励的论文,请在申报表上注明。
四、报送办法
1.参评论文可由各区县(自治县、市)组织统一报送,作者也可直接报送。每篇论文交评审费30元。
2.论文一式5份,一律用A4纸打印,作者单位及姓名必填须写在《论文评选申报表》上,不得写在论文打印稿上。各区县(自治县、市)组织统一报送须填写《区县集体报送总表》,教师个人单独报送须填写《教师个人报送表》。
3.请于2006年2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徐 焰 (老师)收。邮政编码:400015。
4.联系人及电话:徐 焰 63620521;甘元平63602558;66150673。
五.评选及奖项:
1.由专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
2.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
重庆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
1.《重庆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委会首届中小学音乐教育论文评选区县集体报送总表》
2.《重庆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委会首届中小学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教师个人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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