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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文件
渝教科院〔2008〕31号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
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委属中学、西师附中: 根据市教委文件,今年5月13日-24日,我市普通高中2009级将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操作考查的内容和方式 2008年我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内容见附件一,具体考查目标见2008年公布的“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试说明”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目标。今年物理、化学、生物各公布二个实验题目,要求每个学校应考查完今年的全部实验,每个学生采取抽签的办法考查其中理、化、生实验各一个。 实施考查时,学校应将考查同一实验的学生分为若干组,每个监考教师每次监考一组,每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6名,以能准确考查学生的实验为宜。 2、实验操作考查时间 全市统一在5月13日—5月24日期间内完成实验操作考查,5月31日前完成补考。 3、实验操作考查的成绩评定及补考 实验操作考查由主考教师按照印发的评分表,现场记载并评分(有关要求在我院组织的骨干教师分科培训会上作详细介绍)。考查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有60%及以上的考查点达到考查水平时,成绩为合格。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以原考查内容和方式进行补考。各校应将实验操作考查的原始评分表留存备查。 4、实验操作考查的组织实施 ⑴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是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应认真严肃地对待,加强指导与监督,使实验操作考查严格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杜绝不按规定进行考查和不考查也评分的现象发生。 ⑵为保证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的顺利进行,今年4月30日前仍由我院组织实验操作考查骨干教师的分科培训(具体时间由学科另发通知),各区县在4月下旬—5月12日内完成学校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落实考查评分的规范要求。4月底前,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协助学校完成相应实验考查条件的全部准备工作,并将实验考查的时间安排报我院普通中等教育研究所和市教委基教处。 ⑶对参加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实验员、教师等,应按会考考务工作规定给予补贴。 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属重点中学请于: ①4月24日前将所需考查试卷数报市教科院服务部 (联系人: 董俊梅 联系电话:63853326); ②5月5—9日,凭介绍信到我院服务部领取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试题及评分表。
附件: 1、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内容(点击下载)。 2、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内容(点击下载)。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高中 实验 考查 通知
抄 送:市教委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市教学仪器管理处
重庆市教科院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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