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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教社中职《语文(必修)》教材(第三、四册)教学课件制作竞赛的通知 【字体:
关于举办人教社中职《语文(必修)》教材(第三、四册)教学课件制作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教研工作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8

    为了配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职《语文(必修)》教材在我市的使用,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广大中职语文教师更好、更深入地钻研、把握、运用新教材,提高我市中职语文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举办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民教育出版社中职《语文(必修)》教材(第三、四册)教学课件制作竞赛”。
    凡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均可参赛。
    课件制作要求:
    一. 参赛作评品必须选用教育部职成教育司推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用书,《语文(必修)》第三册及《语文(必修·提高)》第四册教材(尚未使用该教材三、四册的学校和教师,可向重庆市职业教育书店购买)中的有关课文。
    二.所有课文(含精讲与选讲)均可以制作课件,也可针对各单元语文运用模块中的“情境口语”训练内容制作课件。
    三.所有课件均请制成光盘上交(同一学校的课件可以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上),所有课件上均不得出现制作教师姓名及单位名称(请另附上自制报名表)。
    四. 凡参赛的课件必须为非正式出版物;课件引用的图文、影音资料必须注明来源,课件尽可能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资料或教师自行拍摄的图像资料;必须自行设计制作课件,无侵权行为,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由作者承担责任。
     五.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1人。
     六.请使用PowerPoint、Flash等常用课件制作软件制作课件,如使用了其他软件,请加以说明;使用链接较多的课件,请附上使用说明。
 交稿时间:2007年6月29日前。
     我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按参赛作品总数的30%—35%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于2007年7月3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竞赛结束后,我们将从获奖作品中精选部分优秀作品,经作者本人同意(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如果入选是否同意出版)并由专家指导修改后,选入我所与人民教育出版社职成室、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共同策划开发并由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中职《语文(必修)》教材(第三、四册)的配套教学光盘。
     注:本竞赛不再发书面通知,请各区县教委、教研室和其他有关人员见通知后相互转告。
     联系地址:重庆市教科院职成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
     邮编:400015
     联系电话:63862008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
zzxxbo@163.com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育研究所
 200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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