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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市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竞赛的补充通知 【字体:
关于举办重庆市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竞赛的补充通知
作者:佚名    教研工作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3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市教委直属小学、教科院巴蜀实验校: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重庆市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竞赛的通知”已于2005年4月8日下发,现就本次竞赛的有关具体适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美术比赛内容中动漫设计的有关要求
      见附件复印件:关于第四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动漫设计”要求的补充通知。
      二、竞赛时间
      音乐:6月24——27日     美术:6月27——30日
      三、报到时间
      各区县(市)由音乐、美术专(兼)职教研员担任本地区参赛领队。
      音乐:各领队和参赛选手于6月24日下午2:00时在巴蜀小学报到,按原通知交参赛费,由参赛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参赛顺序,并召开领队、选手竞赛预备会。
      美术:各领队和参赛选手于6月27日下午5:00时在重庆市人民小学报到,按原通知交参赛费,由参赛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参赛顺序,并召开领队、选手竞赛预备会。
      四、参赛名额:音乐学科仍按原通知不变,美术学科各区县(市)在本地区初赛的基础上可推荐3——5名教师参赛。
      五、参赛地点:音乐:巴蜀小学 ;美术:人民小学。
      六、差旅和食宿
      领队和参赛选手差旅费一律回原单位报销,食宿自理。需住宿者,可到重庆体育宾馆(桂花园)或其他地方自行办理住宿手续。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三人间,带卫生间),请报名时注明。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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