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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市小学音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字体:
关于举办重庆市小学音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教研工作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5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市教委直属小学、教科院巴蜀实验校:
     依据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中提出的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艺术教师的培训、管理工作,为艺术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数量和质量都能够满足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艺术教师队伍,是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音乐课程标准》,适应当前我国小学音乐新课程改革与发展的高要求,营造小学音乐教师专业学习氛围,倡导小学音乐教师专业学习风气,建立学习型和研究型小学音乐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小学音乐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小学音乐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5月12——14日举办“重庆市小学音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讲课专家
     1、音乐欣赏常识与音乐教育理论、小学音乐新课程实施中的若干问题
     主讲专家: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主编吴斌先生
     2、合唱指挥艺术、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主讲专家:上海市音乐特级教师刘德昌先生
     二、培训时间:2005年5月12日报到,5月13、14日两天培训。
     三、培训对象:本市各区县(市)音乐教研员、各类小学音乐专、兼职教师,凭听课票入场。
     四、培训地点:重庆育才中学礼堂(地点:九龙坡区谢家湾车站旁,下车一问即到)
     五、培训经费:根据“以会养会”原则,凡参加培训会,每人缴培训费150元 。各区县(市)专、兼职音乐教研员免费参加培训。
     六、培训组织:本次培训由市教科院初教所主办,市教科院培训中心协办,望得到各区县(市)教研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请各区县(市)教研室音乐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做好组织工作,基本保证每一所小学音乐教师都能参加培训。
     七、购听课票时间与办法:请各区县音乐专兼职教研员组织落实本地区的听课人员,统一到市教科院初教所办公室(三楼)和培训中心办公室(一楼)朱娟、冉敏老师其中一处购听课票。近郊区县购票时间为4月18——22日。远郊区县在此期间将本地区的准确参会人员落实后,将填写好的“参加重庆市小学音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回执表”传真到朱娟、冉敏老师其中一处,于5月12日下午2:00——6:00报到时,在育才中学礼堂门口处,由各区县(市)音乐专兼职教研员统一购本地区的听课票。
     八、住宿:由主办单位在会场附近宾馆联系住宿,费用自理。
     九、其他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电话:朱娟老师:63620649,冉敏老师63852559。
          二〇〇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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