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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德育课程教学的实效性,经研究,重庆市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将从2004年9月开始到2004年12月至,开展“德育课程优秀教学案例”和“促进德育课程教学实效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市各小学任教《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课的教师、教研员以及参与十五重点课题“小学德育课程教学实效性”的实验教师 二、优秀案例评选条件 1、以国家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课教材及经市教委审定通过的《重庆生活》、《重庆社会》材内容为依据,写出一个2000字左右的教学活动案例。 2、案例叙述完整,内容详实,体现了教师们在实施《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过程中的探索与追求。 3、案例采用先叙述后议论的写作方式,即先呈现一个教学片断或教学故事,再对其进行评析,评析应当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作支撑。 三、优秀论文评选条件 1、选题新颖,能体现德育课程改革的某个侧重点。 2、内容详实,反映了在探索德育课程教学实效性方面的成功经验。 3、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行文流畅 。字数在3000字左右。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参评案例和论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扉页打上题目、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及通讯处及联系电话。正文第一页上只写题目不再写作者姓名。 2、每篇参评文章交纳30元评审费。 3、参评的案例、论文和评审费可由各区县教研员统一收集后,于2004年12月底前交到重庆市教科院朱娟处。 4、2005年1月,将组织专家对案例和和论文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的文章将整理出专辑。 5、如发现参评的案例或论文是抄袭或网上下载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重庆市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 2004年9月15日 全文下载:重庆教育学会德育专委会关于评选德育课优秀案例和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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