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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初教处 曹雷 一、竞赛要求 1、本次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技能竞赛的参赛年级,初中为一至三年级,小学为三到六年级。 2、教师指导技能竞赛的方式包括三部分,写活动指导方案(注意区别于学生的活动方案)、说方案和答辩。 二、评分标准 (一)活动指导方案设计、说课(权重0.8) 1、设计要求: 1)活动指导方案设计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南(试行)》为依据,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为指向,要求方案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 2)活动指导方案设计以重庆出版社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包中的主题活动为参考,重点突出活动过程中教师具体的指导策略,形式可灵活多样。 2、说课要求: 1)对主题活动及学生经验的分析 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主题指向;学生的知识、能力及经验分析。 2)预期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过程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3)预期过程、时间安排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过程环节清晰、逻辑严密、学时安排合理,能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重点、难点明确;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预测性分析。 4)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指导方法、策略 问题选择准确,分析准确到位,方法、策略具体、有效。 5)说课综合效果 能通过所选具体主题活动的指向分析及学生可能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确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预期目标;解决问题的预期过程清楚,时间安排合理,围绕重点问题来展开;重点问题的指导方法和策略准确、具体、有效。 (二)答辩:(0.2) 1、方式:评委根据参赛教师的活动指导方案进行提问,提问涉及课程理念,活动指导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教师指导,方法、策略,及目标达成,对学生的评价等问题。教师回答评委提问。 2、评分:根据选手对评委的提问作答的准确性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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