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岗位设置:
全所人数13人,岗位有:
语文教研员 2名
数学教研员 2名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研员 1名
英语教研员 1名
科学教研员 1名
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 1名
艺术(音乐、美术)教研员 1名
体育教研员 1名
学前教育教研员 2名
特殊教育教研员 1名
科研秘书 1名
其中科学教研员兼综合实践,学前教研员只有1人。
二、岗位职责
1、各学科应开展教学调查研究,了解教学现状和问题,加强全市小学各学科教学指导。重视农村小学学科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我市农村小学各学科教学质量。
2、加强小学各学科课程建设,积极参与教学教材和教科院组织的小学各学科教辅资料编写;深入开展各课程实施的研究与指导,切实解决小学各学科课程实施的一些重大问题;加强教学评价和学生学习评价研究,编制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评价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
3、积极开展有关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4、加强区、县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培训,深入开展小学学科校本教研的研究,加强基层学校本校我本教研指导。
5、科研秘书的职责应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心为全所教职工服务。有专科以上学历,了解初教所的工作性质,熟悉所内的内勤工作,具有处理所内各项日常事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协助初教所负责人和各科教研员处理所内外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