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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申报 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研究,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与装备、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与科技教育、高校在线课程建设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以《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

(二)课题类别

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根据申报质量,评审确定。

二、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立项指标不超过30项。重点课题由市教育基金会给予资助,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中小学或因特殊情况确实找不到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作推荐人的,可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二)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高校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其它申报单位不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下同)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教研网”(http://www.cqjy.com/)首页的“市规划办”栏目下的“科研管理”,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经二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选择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进行填报。

2.二级管理部门依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提交至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3.二级管理部门在管理系统中下载《申报汇总表》,填写盖章扫描后转化为PDF格式,发送到邮箱99970996@qq.com,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申报汇总表。

五、课题管理

1.本专项课题委托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管理。

2.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由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报送市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3.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逾期将自动撤项处理。

六、申报时间

1.课题申请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5月20日18:00。

2.各二级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8:00。

七、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023)63853100

沈方玖   15320758183  67867541(市教育技装中心)

杨  维   13752886833  63617655(市教育技装中心)

易俊杰    15828452015                 (申报系统)

(二)申报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 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指南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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