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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从即日起正在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厅秘函[2006]37号)要求,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市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向评奖办公室上报推荐成果的工作。我办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书面通知已下发到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见渝教规办[2006]1号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范围内(军事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申报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材料均须先报送我办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后,由我办负责推荐上报。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院)负责组织本地区成果申报工作,并将每项成果申报材料一式7份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办。委属单位和有关高校的成果材料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后直接报我办。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和邮寄材料。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我办受理截止时间:2006年6月28日17:00。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所。
四、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成果申报评审书、匿名活页评审材料(表)均可从本网站(http://www.cqjy.com/)下载或从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六、有关事宜咨询、联系: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张鸿老师(电话:63627291,63877075)。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
全文下载: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通讯 |